活動名稱 |
[教保專業]{板橋複訓永安場}(108年11月26日星期二)防火管理人員複訓班 |
主辦/承辦 |
耀陽幼教服務網/承辦:社團法人臺灣防災教育協會 |
活動聯絡人 |
楊清良 電話:02-22560356 /Line ID:0953077100 |
活動日期 |
108年11月26日(星期二中午12:30~下午18:30) |
報名期限 |
108年11月20日 |
報名資格 |
須具備防火管理人初/複訓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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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
永安公園活動中心(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一段25號) |
費用 |
NT$1500(含講義)(現場繳納) |
人數限制 |
30(本班與其他單位併班總數) |
已報名人數 |
15 人 |
申明事項 |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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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法令依據:依據96.01.03修訂之「消防法」第十三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防火管理人需經省(市)、縣(市)消防機關或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教育訓練機構訓練合格,領有防火管理人證書者始得充任之。並且,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講習訓練(複訓)一次。
☆罰則:「消防法」第四十條:“違反第十三條規定,…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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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當日報到時繳納課程費用1500元(現場繳納)及相關資料(兩吋照片兩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一)
2.請於規定時間報到、上課,不遲到、不早退
3.證書核發及成績考核:依消防署規定;受訓人員應修完上課時數及專業課程,期滿並經考試及格後,由承辦單位檢送受訓名冊及測驗成績呈請主管機關消防局核發結業證書文號。
4.結業證書核發後將由委訓單位寄送到您的地址! |
交通位置 |
交通資訊~
捷運(建議)~
由江子翠捷運站3號出口出站後沿雙十路往中和方向步行約10分鐘
公車~
公車站牌 : 永安公園站
公車班次 : 231 . 793 . 藍31
停車場~
路邊停車格
莊敬立體停車場(步行約7分鐘到永安活動中心)
華翠橋下停車場(縣民大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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