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日請攜帶照片二張(1吋或2吋均可) ,檢附上次複訓(初訓)合格證書影本及身份証正反面影本1張 ,上課當天現場繳交,以審核受訓資格。
2、本班一定會開!不受報名人數多寡限制!請勿擔心是否開班問題!請需要的複訓的朋友安心報名!
3、說明~證書到期後,不管之前在哪個受訓單位受訓,只要在合格受訓單位受訓即可!不一定要在前受訓單位!本承辦單位即是合格單位!敬請放心!
☆法令依據:依據96.01.03修訂之「消防法」第十三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防火管理人需經省(市)、縣(市)消防機關或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教育訓練機構訓練合格,領有防火管理人證書者始得充任之。並且,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講習訓練(複訓)一次。
☆罰則:「消防法」第四十條:“違反第十三條規定,…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
交通資訊~
捷運(建議)~ 由江子翠捷運站3號出口出站後沿雙十路往中和方向步行約10分鐘 公車~ 公車站牌 : 永安公園站 公車班次 : 231 . 793 . 藍31 停車場~ 路邊停車格 莊敬立體停車場(步行約7分鐘到永安活動中心) 華翠橋下停車場(縣民大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