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名稱 |
[教保專業]{台北防火初訓文化場}(109年6月18日(星期四)~109年6月19日(星期五中午)防火管理人員初訓班 |
主辦/承辦 |
協辦:耀陽幼教服務網 |
活動聯絡人 |
耀陽 楊清良 02-22560356 或Line ID:0953077100 |
活動日期 |
109年6月18日(星期四早上8:30~下午17:00)~109年6月19日(星期五早上8:30~中午12:30) |
報名期限 |
109年6月12日止 |
報名資格 |
無資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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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
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文化大學推廣中心B2-211教室 |
費用 |
NT$2800(現場繳納(含講義及第一天午餐)) |
人數限制 |
30人 |
已報名人數 |
13 人 |
申明事項 |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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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法令依據:依據96.01.03修訂之「消防法」第十三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防火管理人需經省(市)、縣(市)消防機關或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教育訓練機構訓練合格,領有防火管理人證書者始得充任之。並且,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講習訓練(複訓)一次。
☆罰則:「消防法」第四十條:“違反第十三條規定,…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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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當日報到時繳納課程費用2800元(現場繳納)及相關資料(兩吋照片兩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一)
2.請於規定時間報到、上課,不遲到、不早退
3.證書核發及成績考核:依消防署規定;受訓人員應修完上課時數及專業課程,期滿並經考試及格後,由承辦單位檢送受訓名冊及測驗成績呈請主管機關消防局核發結業證書文號。
4.結業證書核發後將由委訓單位寄送到您的地址!
5.參與上課學員~請自備口罩並全程配戴,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
交通位置 |
交通資訊~
公車站
A: 211、235、662、663、18、237、278、284、284(直行)、295、52、72、72(直達)、和平幹線號公車在龍門國中站下、15、15(萬美線)、3號公車至龍門國中站下車。
B:207、211、235、662、663、15、15(萬美線)、18、237、278、284、284(直行)、295、3、52、72、72(直達)、和平幹線、敦化幹線號公車至龍門國中站下車。
C: 298、3號公車至龍門國中站下車。
捷運站
信義線在大安森林公園站下,5號出口出站,步行約10分鐘至建國南路口
木柵捷運線在科技大樓站下,轉乘和平幹線公車或步行約15分鐘至建國南路口。
北投南勢角或淡水新店線在古亭站下,轉乘和平幹線公車至建國南路口下。
停車場
P1: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停車場。
P2:建國高架橋下停車場。
P3: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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