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停3歲改8歲 托盟籲速三讀

近日立法院朝野協商,勞動部同意將育嬰留職停薪的申請條件,放寬至「育有8歲以下子女」。示意圖為爸爸照顧嬰兒。(本報資料照片)
勞動部近日在立法院朝野協商時同意,將原行政院修法版本「育有6歲以下子女」的申請條件,放寬至「育有8歲以下子女」,但因民眾黨團仍盼可調整至「育有12歲以下子女」,修法進度停滯,托盟14日呼籲朝野盡速完成協商、三讀通過,讓育嬰留職停薪新制於明年順利上路。
托盟認為,育嬰留職停薪不符民眾兼顧養育與就業需求,要求將「子女滿3歲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條件,放寬至「育有8歲以下子女」,否則現行多個縣市的小學二年級以下腸病毒停班標準,仍讓家長難以因應,並呼籲修正成以日申請的「育兒假」。
托盟表示,育兒假可以方便民眾因應臨時、短期的照顧需求,特別是為因應腸病毒、流感防疫而來的停托、停課,每每讓家長措手不及,給予民眾以「日」為單位使用育嬰假的彈性,正是對各方衝擊最小但最直接的做法。
托盟提及,法案審查過程中,有立委要求子女有特殊照顧需求者,其育兒留職停薪期間及育兒假天數得予延長;有立委主張單獨行使親權或單獨撫育子女的被保險人,應與配偶死亡者相同,也能延長請領育兒留職停薪津貼至9個月,建議各黨團與勞動部於後續協商時納入考量。
托盟指出,修法最大遺憾為產假預計延長4周,配偶陪產假卻僅增加7日,且與陪產檢假合併計算、彼此排擠,反而強化照顧分工不均的誘因;家庭照顧假也仍維持軍公教給薪、受僱勞工扣薪的不平等制度,呼籲應列為下一階段改革的優先課題。
外界也關心,此次大幅度放寬給付將衝擊就保財務健全,若因此調整就保費率恐怕會有單身勞工付錢養育兒家庭的爭議,勞動部官員說,行政院版本中也提及,若因為此次修正致應調整費率,勞動部也可以編列預算撥補就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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