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千名新生兒3至5名聽損 國健署推「1316原則」及早揪異常
〔記者羅碧/台北報導〕聽力是語言發展的起點,但先天性聽力損失往往在外觀上難以察覺。依國際統計,每千名新生兒約有3至5名有先天性聽力損失,若未及早發現與介入,恐影響語言發展、學習能力及社交互動。國民健康署提醒家長,新生兒即使外表健康,也應確實接受聽力篩檢,並把握「1316原則」,及早揪出異常、介入療育。
國健署指出,新生兒先天性聽力損失無法單靠肉眼判斷,必須透過聽力篩檢才能及早發現。依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全球僅約1/3國家全面提供新生兒聽力篩檢服務;我國自2022年全面推動新生兒聽力篩檢以來,覆蓋率長期維持在9成以上,近年已接近99%,居全球領先之列。
根據國民健康署統計,2023年新生兒聽力篩檢人數達13萬4,082人,篩檢率98.9%,共發現786名聽力損失兒童;2024年篩檢人數13萬3,137人,篩檢率同為98.9%,發現779名聽力損失兒童,顯示即使篩檢普及,仍有不少孩子需要後續確診與療育銜接。
為避免延誤診斷與療育時機,國民健康署積極推廣「1316原則」,呼籲家長與醫療團隊共同配合:
●出生「1」個月內完成篩檢:新生兒出生後應儘早完成聽力篩檢,最好於住院期間、出生72小時內進行,勿因投保商業保險而延後。
●出生「3」個月內完成確診:若篩檢未通過,應於出生後3個月內完成確診檢查,確認是否有聽力損失及其程度。
●確診後「1」個月內選配輔具:依醫療專業評估,儘早選配合適的助聽器或人工電子耳等輔具。
●出生「6」個月內接受聽覺語言療育:在6個月大前介入聽覺語言療育,有助建立聽覺與語言能力,語言發展及社交互動可望與同齡孩子接軌。
國民健康署署長沈靜芬提醒,部分聽力損失可能屬於遲發性,即使通過新生兒聽力篩檢,家長仍應提高警覺。政府補助未滿7歲兒童,可享有7次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及6次兒童發展篩檢,家長應按時帶孩子接受檢查;若醫師發現孩子對聲音反應異常或語言發展遲緩,可及早轉介評估。
家長平時也可參考《兒童健康手冊》中的嬰幼兒聽力居家行為觀察指引,留意孩子是否出現對呼喚反應遲鈍、說話不清楚或語言發展落後等情形,若有疑慮應儘速就醫,以排除聽力異常的可能。
目前全台約有260多家醫療院所提供新生兒聽力篩檢服務,並有60多家醫院可提供確診檢查。國民健康署表示,將持續與醫療機構合作,強化後續轉介與療育資源,協助每位孩子把握關鍵期,聽見世界、穩健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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