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異動通知) 請注意~ 幼兒園防火管理人員第二梯複訓專班 原訂日期:109年3月31日(星期二) 原定地點:永安公園活動中心(板橋區雙十路一段25號) 注意事項: 因應新冠肺炎非常時期,新北市政府公告轄區活動中心在防疫期間暫停開放使用。 故本班 (3月31日)配合防疫措施確定延課辦理。 確切開課日期,將視疫情穩定後另行通知。 新北市兒童教保協會秘書處提醒您
(活動異動通知)
請注意~
幼兒園防火管理人員第二梯複訓專班 原訂日期:109年3月31日(星期二) 原定地點:永安公園活動中心(板橋區雙十路一段25號) 注意事項: 因應新冠肺炎非常時期,新北市政府公告轄區活動中心在防疫期間暫停開放使用。 故本班 (3月31日)配合防疫措施確定延課辦理。 確切開課日期,將視疫情穩定後另行通知。 新北市兒童教保協會秘書處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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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依據96.01.03修訂之「消防法」第十三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
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
防火管理人需經省(市)、縣(市)消防機關或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教育訓練機構訓練合格,領有防火管理人證書者始得充任之。並且,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講習訓練(複訓)一次。
☆罰則:「消防法」第四十條:“違反第十三條規定,…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
交通資訊~
捷運(建議)~ 由江子翠捷運站3號出口出站後沿雙十路往中和方向步行約10分鐘 公車~ 公車站牌 : 永安公園站 公車班次 : 231 . 793 . 藍31 停車場~ 路邊停車格 莊敬立體停車場(步行約7分鐘到永安活動中心) 華翠橋下停車場(縣民大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