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兒盟社工犯過失致死等罪 一審判刑2年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兒福聯盟陳姓社工涉三度竄改訪視紀錄,台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陳女則否認犯行。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6日)依過失致死罪判陳女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部分無罪。可上訴。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兒福聯盟陳姓社工(中)涉三度竄改訪視紀錄,北院判刑2年。(中央社資料照)
1歲10月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年1月27日判處保母姊妹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台北地檢署查出,兒盟陳姓社工三次訪視男童後,明知異常卻未如實寫訪視紀錄,民國113年8月間依過失致死、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起訴陳女。
北院歷時1年半審理,今天依過失致死罪判陳女有期徒刑2年,尚未說明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及量刑理由。
今天上午宣判前,已有大批民眾於法院外集結,等候宣判。
剴剴案保母姊妹司法進度如何?
最近一次開庭是在1月27日,二審仍判保母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還可上訴。
剴剴案後,有什麼事情改變了?
・虐童致死可判處死刑
2025年7月18日,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加重虐童刑責,包括增訂殺害未滿7歲之人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以凌虐方式殺害未滿7歲之人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等規定。
・催生兒童托育服務法
2026年4月14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明定若托育相關人員有身心虐待或情節重大的性騷擾等,最高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監管雲」部分,要求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影像至少保留30天,並應上傳至主管機關建置的系統儲存。
・收出養流程調整
衛福部社家署調整收出養流程,改由地方政府把關,另也強化居家托育安置訪視頻率,並透過社安網支持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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