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遭濫訴不用怕!教育部挺基層出手了:每人最高給「這金額」法律諮詢
校園濫訴爭議不斷,教育部近日公告新制,公私立高中以下教師若疑似涉及不適任事件、進入調查程序,可獲法律諮詢協助,同一事件每人以3萬元為原則,專任、代理、代課及兼任教師都適用。補助經費由地方政府向教育部國教署申請,中央依各縣市財力提供86%至90%補助。
教育部14日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法律諮詢作業要點」,並自公告日起施行,協助地方政府建立法律諮詢服務機制,減輕教師面對調查時的法律諮詢負擔。
根據新制,適用或準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的調查案件,自學校依規定組成調查小組起,至完成調查報告止,均屬法律諮詢協助範圍,同一事件每人以3萬元為原則。
經費由地方政府檢附申請表及作業方式,向國教署提出年度補助需求,經書面審查通過後核定金額。中央依地方政府財力分為5級,補助比率分別為86%、87%、88%、89%及90%,經費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除了法律諮詢補助,教育部日前也公告修正校事會議相關規定,學校若認定案件明顯屬於教師合理管教,或依法不予處罰,可直接結案,無須進入調查程序;主管機關接獲明顯依法不予處罰的案件,也可逕行結案;一般考核案件以校內人員調查為原則,限縮外聘調查人員條件,盼減少不必要的調查程序。